- 价格:面议 供需:提供 类别:其它职业培训
- 地区:城关 -
- 标签: 其它职业培训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文件 城教培【2008】026号 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机关、企业单位房管处: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函[1998]66号文件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岗位(批文附后)。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的规定,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书的相关人员三年内证书进行复检。为了继续贯彻有关岗位培训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将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一、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物业相关从业人员。 二、 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内容: 按建设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程为考试课。 三、考核发证、注册: 1、 企业经理: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的方法,学习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全国通用。 2、 继续教育:请携带本人已取得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注册。 四、报名方法 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可用电话或传真报名,我们根据报名顺序,提前2天传真发送报到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6号 (金达园写字楼) 邮政编码:100085 联 系 人:李老师 企业经理费用1070/人、继续教育700元/人。(此费用包含: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证书工本费). 六、其它 1、带3张1寸免冠照片。 2、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二ΟΟ八年三月
